酒泉蓝能太空能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酒泉蓝能太空能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甘0902执4401号
申请执行人:*****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关市明珠东路2099-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316049572H。
法定代表人:甄世玉,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酒泉蓝能太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酒金东路(酒泉生态文化博览园景观街南一层0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4HJD94D。
法定代表人:伊海燕,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酒泉蓝能太空能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递交公安临控申请,申请执行人*****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本案的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甘0902执44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刘立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杨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