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青岛伟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0283执489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4月3日生,汉族,住平度市。 被执行人:青岛伟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宏伟一路99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伟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283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