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甘肃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甘0982执1615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甘肃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一案,敦煌市人民法院(2020)甘0982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于2020年10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执行标的675065元,执行费9151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交纳了全部案件执行款675065元,并交纳执行费9151元。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法律规定的内容和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甘0982执161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