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顺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1622执2797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顺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MA008PEJ31,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金关北二街3号院4号楼2层207。
法定代表人:郭娜。
被执行人:北京城建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1号。
法定代表人:施亚兵。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顺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城建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诉蒙城京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在审理阶段,尚未有生效的裁定文书,暂未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1622执279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曹先锋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 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