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6民初30679号 原告: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东大街9号9334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9号院1号楼1至7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原告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6日立案。因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700.04元,由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王姣姣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郑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