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明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崇仁县明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赣1024执恢20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崇仁县明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2020)赣1024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崇仁县明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经于2022年4月22日法院强制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2020)赣1024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崇仁县明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2020)赣1024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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