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506执609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致远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雨寒。
被执行人***,男1991年7月4日生,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0)苏0506民初753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6069.66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敏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 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