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亿电容制造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0830执456号
申请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7657630504。
被执行人:锦州天亿电容制造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曙光街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7746143482。
被执行人:牛丽存,女,1963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
申请执行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锦州天亿电容制造有限公司、牛丽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鲁0830民初5475号民事判决书。本案立案执行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本案应当终结执行。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830执45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