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汇天英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汇天英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甘0102执恢732号
申请执行人:兰州汇天英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48号。
法定代表人舒颖,该公司财务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8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嘉峪关市。
兰州汇天英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5)城民渭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建林
审判员  张 莉
审判员  王 丽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王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