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凤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东凤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3执保721号 山东东凤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额共计310597.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采取了网络查控措施。于2022年3月14日冻结了被保全人银行账户、网络资金共23个,共冻结14885.19元。以上银行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为1年。 至此,(2022)鲁0783执保721号执行裁定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如被保全人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可另行申请保全。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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