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凤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东凤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执保1282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东凤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台头镇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75255615F。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保全人:**中,男,1975年10月15日生,汉族,住德州市夏津县。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山东东凤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0)鲁0783民初42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18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中银行账户存款18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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