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蒲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蒲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某、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完毕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0)川0131执49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蒲江县人民法院(2018)川0131民初112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受理成都市青蒲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蒲公司)申请执行***、**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金额为:本金49,658.18元及利息,受理费521元,执行费653元。执行中,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7,167.15元。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成都青蒲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43,670元,本院已将剩余6,514.15元案款全部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执行费653.00元本院已上交财政。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