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与郑州天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豫0185执1618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英磊,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郑州天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国忠,系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天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州天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豫0185执161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杨 军
审判员 吕少阳
审判员 马 娟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郝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