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盛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2)莲执裁字第01505号
申请执行人西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陕西盛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盛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7月11日作出的(2012)莲民二初字第0093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西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650元。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本院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已被其他法院冻结,车辆、房产等均无信息,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12年11月7日经合议庭合议退出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2)莲执字第01505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西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现被执行人陕西盛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依法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李 坤
审 判 员  陈五洋
代理审判员  高 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刘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