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鑫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8)湘1103执1407号
申请执行人:***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与育才路交叉口(帝王广场)X栋XXX室。
法定代表人:袁安然,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冷水滩区猎豹路X号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工业园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18)湘1103民初739号民事调解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18)湘1103民初739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