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03执66号
敦化市**土砂石开采有限公司、吉林省中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敦化市**土砂石开采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中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吉林省中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初,将案款32,263.5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交纳执行费384元,逾期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敦化市**土砂石开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2)吉2403民初330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