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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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03执40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
被执行人: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茹家甸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于凤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书面告知本院其已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执行款13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款3224.3元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他权利。
至此,申请执行人***据以申请的(2021)浙05民终11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