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某某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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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03执54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书东城区东四十条83号。
被执行人: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茹家甸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于凤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书面告知本院其已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执行款43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款10200.25元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他权利。
至此,申请执行人**据以申请的(2021)浙0503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