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保全无棣某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保全无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
(2022)鲁1623执保548号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
被申请人:无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无棣县埕口镇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院内。
被申请人: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无棣县埕口镇。
二、案件由来
申请人申请执行无棣县人民法院(2022)鲁1623民初2275号民事裁定书。
三、执行经过
本院在执行保全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无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7272571.87元,现已查控完毕。期间,经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各专业银行等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29053.28元,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受理一审案件的业务庭室。现该案件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执行员 :李小艳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