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蓝城建设构件有限公司、路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481执170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蓝城建设构件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路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170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嘉兴蓝城建设构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路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481民初2690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朱卫星

联系电话:0573-8767××××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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