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和信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岛中和信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龙川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岛市李沧区杨家上流社区公共事业服务协会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213执1677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中和信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三〇八国道**。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龙川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原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杨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住,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div> 法定代表人:***,职务:主任。 被执行人:青岛市李沧区杨家上流社区公共事业服务协会,住所,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杨家上流社区div> 法定代表人:***,职务:理事长。 申请执行人青岛中和信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龙川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岛市李沧区杨家上流社区公共事业服务协会仲裁纠纷一案,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青仲函字(2019)第409号提交法院先行提取扣划申请函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办事处龙川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银行存款人民币10081800元,案款人民币10000000元已发还至申请人青岛中和信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