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都振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贵州民都振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24执保794号
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贵州民都振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贵州民都振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根据申请人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申请,依据(2021)黔0524执保794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11月9日解除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该案以解除保全,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