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贡嘎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藏0522执64号
西藏江汇实业有限公司、西藏垚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西藏江汇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西藏垚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按照执行程序“37个”节点对被执行人西藏垚钲特种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网络“四查”及传统“四查”,查明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2020年12月8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该案以终结方式结案,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进行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之规定,该案按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9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