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0803执21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3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被执行人:中联合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73号11层110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57240865L。
法定代表人:黄妍,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皖0803民初234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帐户存款125808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车辆及其它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孙斌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陈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