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中联合建设有限公司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0803执恢23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2年06月0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郊区。
被执行人:中联合建设有限公司,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73号11层110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572408651。
法定代表人:黄妍,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皖08民终2454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5902.00元或查封、扣押等值房产、车辆及其它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孙 斌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刘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