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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亿腾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粤0306执26815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发现本案所涉诉讼费缴纳义务已在(2020)粤0306民初371号民事判决书所涉执行案件中一并执行。
本院认为,本案所涉执行内容已在其他案件中一并执行,本案无需执行,依法应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粤0306执268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范 藜 审判员 刘 锐 审判员 陈卓鸿
书记员 张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