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福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福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嘉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于长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91执553号
江苏福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嘉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福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江苏嘉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28268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已执行到位128268元并拨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执行费1824元已缴纳。至此,江苏福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91民初216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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