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先达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先达建设有限公司与某某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983执保1631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先达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等代位权纠纷一案,解除保全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财产的查封、冻结。审判庭依法作出(2020)鲁0983民初11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予解除保全申请人**先达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依法解除了对**先达建设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 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解除事项全部实施完毕,报告如下: 本案(2020)鲁0983执保1631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