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983执保1631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先达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等代位权纠纷一案,解除保全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财产的查封、冻结。审判庭依法作出(2020)鲁0983民初11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予解除保全申请人**先达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依法解除了对**先达建设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
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解除事项全部实施完毕,报告如下:
本案(2020)鲁0983执保1631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