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嘉建材有限公司、济南前化物资有限公司、青岛蓝盾易通安保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983执保1342号
申请保全人***嘉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济南前化物资有限公司、青岛蓝盾易通安保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世茂长青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2)鲁0983民初390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62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2年7月29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7月30日、8月1日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7月30、8月1日日至2023年7月29日、2023年7月31日止。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2)鲁0983执保1342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