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凤冈万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贵州凤冈万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27执14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27民初2328号民事调解书,受理***申请执行贵州凤冈万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内容:由被执行人贵州凤冈万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共计人民币32,000元,并承担执行申请费38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贵州凤冈万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履行案款32,000元,并缴纳执行申请费380元。案款32,000元已通过本院“一案一账号”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指定银行账户。
本案全部标的现已执行完毕,本院对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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