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钦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602民初4923号 原告:***,男,1989年10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21011989********),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住洒××联合村民委员会**××号。 被告:**,男,汉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被告:云南钦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0MA6K7CXFXL,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省耕山水1-2地块25幢1**102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云南钦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9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参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62.5元,公告费26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