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503执保10号
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钱江千人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与钱江千人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350000.00元资金的冻结。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对被执行人钱江千人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北街支行)账户内的350000.00资金解除冻结。至此,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0503民初164-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