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与钱江千人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503执保1号

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钱江千人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与钱江千人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讼保全标的共计3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对被申请人钱江千人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冻结金额35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19224.38元)。至此,鸣洋(武汉)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0503民初164-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