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桂泉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国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桂07民初66号
原告广西桂泉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告广西国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麦沛全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原告广西桂泉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系其个人权利,且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广西桂泉投资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长 梁明晔 审 判 员 黄富丽 审 判 员 张艳蓉
法官助理 陈俊霖 书 记 员 李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