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创校准检测有限公司

广西科创校准检测有限公司、广西海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桂0203执160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广西科创校准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广西柳州市鸡喇路。

法定代表人:王跃英,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广西海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广西柳州市柳**。

法定代表人:付融。

本院在执行广西科创校准检测有限公司与广西海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向金融、车管、房地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广西海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调查结果为被执行人广西海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目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科创校准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院调查结果无异议,并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黄 宇

审判员 罗水祥

审判员 严敬军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 刘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