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珏网络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居言智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上***网络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沪0120民初21799号之七 解除保全申请人:居言智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701-40室。 法定代表人:周奋,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吉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上***网络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奉村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贤***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居言智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上***网络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5日作出(2021)沪0120民初21799号民事裁定,冻结被告银行存款或查封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原告居言智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保全人上***网络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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