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423执1388号 ***、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生效的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2023)陕0423民初112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相关财产信息,已依法扣划回案件款263000元申请人已领取,本院扣缴执行费3839元。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423执138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3年9月1结案。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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