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津0104执1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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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河北茂莱登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创***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琼海华悦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汇鑫实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科创贸易有限公司、琼海禾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鑫之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津0104民初69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4)津0104执1115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