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杭奥电梯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杭奥电梯安装有限公司与某某四季美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冀02执3237号 申请执行人,**杭奥电梯安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季美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杭奥电梯安装有限公司申请**四季美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市路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民初字第2301号民事判决书,**杭奥电梯安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市路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民初字第230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