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图园城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图园城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辽0304执1641号之三
辽宁图园城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图园城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辽宁海诺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304民初1609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