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金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某某、嘉兴市金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482执68号 嘉兴市金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市金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1000元,执行费为365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付款28635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本院(2020)浙0482执68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