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粤2072执1533号
中山市忠信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江苏京承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山市忠信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京承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应履行的(2020)粤2072民初15112号民事判决所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人:**076022587220
承办部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