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陆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陆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30执保215号
本院受理申请保全人***与贵州陆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根据本院(2021)黔0330民初5827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被申请人贵州陆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26234.33元,冻结期限1年(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已查分被申请人贵州陆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贵G×××××、贵G×××××车辆,查封期限二年(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车辆未实际控制。本案部分保全,至此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