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鑫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鑫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宁0104执8151号
青岛鑫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青岛鑫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0)宁0104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余额,已将该案申请全部事项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青岛鑫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0)宁0104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