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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10执保7号
山西兆林实业有限公司与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山西兆林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165050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1400171740805001XXXX银行账户、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营业部10511101030000008XXXX银行账户、尧都农商行鼓楼东支行60121101030000007XXXX银行账户、尧都农商行营业部60110301030000000XXXX银行账户、洪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60210301030000009XXXX银行账户、尧都农商行河底支行833001201100002XXXX银行账户、中国银行洪洞支行营业部1392022****X银行账户等7个银行账户共3769476.18元进行冻结。现本案予以结案。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