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航万家门窗有限公司

贵州中航万家门窗有限公司、遵义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凤冈县分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黔0304民初1451号之一
原告:贵州中航万家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坑街道梳池社区水源组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13142819849。
法定代表人:唐光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艳凝,贵州中贵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遵义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凤冈县分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凤冈县龙泉镇西山村同心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7MA6HK7LD1W。
负责人:童登健。
被告:遵义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丁字口东方百货七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709516645R。
法定代表人:童登健。
被告:苏桂林,男,1982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被告:黄晋勇,男,1975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贵州中航万家门窗有限公司诉被告遵义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凤冈县分公司、遵义东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苏桂林、黄晋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贵州中航万家门窗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以与被告方达成和解协议、履行了债务为由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贵州中航万家门窗有限公司所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贵州中航万家门窗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988.00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3,608.00元,共计8,596.00元,由原告贵州中航万家门窗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陈载林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王成素
书 记 员 高 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