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中唐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不当得利纠纷一审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23执保2号

中唐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中唐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中唐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作出的(2021)川3323民初3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2月8日立案执行。本院依据(2021)川3323民初38号民事裁定书通过委托送达平台已向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送达(2021)川3323民初3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已冻结被保全人***在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执行(2020)川3401执1002号案件的执行款300000.00元(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一年,2021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9日止。申请保全人中唐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