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智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双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科智建设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渝0110执6802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双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11栋第一层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050371758L。
法定代表人:吴刚,总经理。
被执行人:重庆科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上游村七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6814886377。
法定代表人:唐长斌,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双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科智建设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本案据以执行的(2021)渝0110民初3781号民事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经合议庭评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渝0110执680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张  翼
    审  判  员  王孝荣
    审  判  员  杨  东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税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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