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富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藏0102民初1303号
原告: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具体职务不详。
被告:四川富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自贡市,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勇,西藏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富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住所地拉萨市,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勇,西藏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富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富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6日立案受理。原告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向??院提出撤回对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富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的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万家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富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邹玉萍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