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南龙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785执2322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青岛南龙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青岛南龙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7民终344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  ***